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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受理申请通知
    

一、关于申请资格

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在职研究生需有导师同意函并附两份正高级专家推荐信;境外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不计入合作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申请科学基金时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本单位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度在学校的工作时间。

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如未征得学校审批同意(含在2024年3月20日前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得以学校名义牵头和参与申请基金项目。

二、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 特别注意: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4.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青年和面上项目不得更改项目执行期限,在执行期内允许变更依托单位

5.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主持和申请(牵头申请和参与申请)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2项(2023年以前参与的项目不计入)。2024年度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其他限项政策请认真阅读指南,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科研部。

6. 优秀青年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承担群体项目的除外)在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7. 原创探索类项目申请和评审阶段不限项,立项后纳入正常限2项要求(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含预申请)。

8. 人才计划统筹衔接政策调整: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青;在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杰青。因国家各层次人才计划互限,正在申报和承担其他人才类项目的如果有意向申请优青、杰青请直接与科研部联系确认是否有申报资格。

9.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行联合限项:以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申请人在提交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前,应确认相关人员符合上述要求。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

  • 重点研发计划(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 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10. 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11. 杰青延续资助项目:(a)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群体、中心和杰青延续,合计限 1 项。(b)中心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可以申请杰青项目(含延续),资助期满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群体项目。(c)群体项目负责人和高级职称参与者可以申请杰青(含延续),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群体和中心项目,但在资助期满当年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中心项目。(d)正在承担及资助期满的杰青延续负责人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中心项目,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群体项目。

三、相关网址

1. 2024年项目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2. 在线填报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四、申请书填报方式

1.所有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预算说明书和正文请下载2024年撰写模板,不要删减蓝色提纲内容),申请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2024年基金委进一步优化分类申请与评审模式,将分类简化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面上、青年和重点项目进行分类评审。

3.主要参与人简历信息采用和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主要参与人不用列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4.包干制项目(杰青、优青和青年项目)无需编制预算,其他预算制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请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和进行说明。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5.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申请代码2”及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代码(除重点优先资助领域等限定代码外)应选择到各学科二级4位代码(青年、面上务必选到4位数字代码)。

6.代表性论文根据论文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根据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提供以下选项:唯一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唯一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其他情况),附件需要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

7.尚未注册基金委申报系统的人员请将个人信息(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工作邮箱)发送给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开通系统账号,请二级单位做好人员资格审核。帐号开通后,系统会发送帐号激活邮件至本人邮箱,请收到邮件后尽快完成激活并完善信息。

五、重点注意事项

1.正文必须通过系统在线下载最新撰写模板(2024)。

2.以我校名义申请和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单位名称务必填写全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外部合作单位填写对方单位标准全称(与公章一致)。

3.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中,研究生、博士后和访问学者阶段导师姓名务必填写(导师信息仅用于采集,不体现在简历PDF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应连续,相应职称/职务/所在单位信息应务必真实准确。同一单位不同职级或者职称阶段应分段列出(不要合并)。发表的期刊论文要根据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附件要求必须上传已公开发表论文全文,务必认真核实成果的署名情况,以成果中人员的实际顺序为准。

4.请务必留意指南“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中提出的不予受理范围,根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代码选择错误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5.每个项目可以在线提出不超过3个建议回避的专家名单(谨慎选择)。

6.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基金委其他项目的类型、名称,并说明与本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7.请高度重视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8.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六、时间节点

1.2024年3月1日前:通过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PDF,二级单位、科研部开始形式审查,有问题或需要完善的项目可以申请退回修改。

2.2024年3月7日:所有类型项目系统提交最终版申请书及附件,各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校

3.2024年3月16日:申报项目和申报清单正式提交至基金委。

4.重要提醒:请拟申报基础科学中心、杰青、优青、群体、重点、重点国际合作、联合基金、原创探索、仪器研制等重点类项目的老师于2月5日前邮件告知,以免遗漏,以便后续做好组织。

七、科学基金申报联系人

请大家认真阅读指南相关条款,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科研部联系。

李璐璐:lilulu08@ustc.edu.cn,(0551)- 63606707

沈 玮:shenkjc@ustc.edu.cn,(0551)- 63601957

科研部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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